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属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5日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数据是新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是数据的集合,以容量大、类型多、速度快、精度准、价值高为主要特征,是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是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大数据产业是以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关键支撑,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迈进的关键时期,对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产业将步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新阶段。为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快速起步。据测算,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2020年超过1万亿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逐渐成为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数字经济、数据要素市场、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布局等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建立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委出台了20余份大数据政策文件,各地方出台了300余项相关政策,23个省区市、14个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设立了大数据管理机构,央地协同、区域联动的大数据发展推进体系逐步形成。
 
产业基础日益巩固。
 
数据资源极大丰富,总量位居全球前列。产业创新日渐活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相关专利受理国,专利受理总数全球占比近20%。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光纤网络和4G网络,5G终端连接数超过2亿,位居世界第一。标准体系逐步完善,33项国家标准立项,24项发布。
 
产业链初步形成。
 
围绕“数据资源、基础硬件、通用软件、行业应用、安全保障”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国遴选出338个大数据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以及400个大数据典型试点示范。行业融合逐步深入,大数据应用从互联网、金融、电信等数据资源基础较好的领域逐步向智能制造、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拓展,并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
 
生态体系持续优化。
 
区域集聚成效显著,建设了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11个大数据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一批大数据龙头企业快速崛起,初步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产业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咨询服务、评估测试等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数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电子政务在线服务指数跃升至全球第9位,进入世界领先梯队。
 
“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取得了重要突破,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一是社会认识不到位,“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大数据思维尚未形成,企业数据管理能力偏弱。
 
二是技术支撑不够强,基础软硬件、开源框架等关键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市场体系不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有待完善,多源数据尚未打通,数据壁垒突出,碎片化问题严重。
 
四是安全机制不完善,数据安全产业支撑能力不足,敏感数据泄露、违法跨境数据流动等隐患依然存在。
 
 
 
二、面临形势
 
抢抓新时代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国普遍将大数据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通过出台“数字新政”、强化机构设置、加大资金投入等方式,抢占大数据产业发展制高点。我国要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坚定不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充分发挥大数据产业的引擎作用,以大数据产业的先发优势带动千行百业整体提升,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呈现集成创新和泛在赋能的新趋势。
 
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发展,大数据与5G、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加速融合,重塑技术架构、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创新。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基于大数据的管理和决策模式日益成熟,为产业提质降本增效、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广泛赋能。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要。
 
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乘数效应,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发挥大数据产业的动力变革作用,加速国内国际、生产生活、线上线下的全面贯通,驱动管理机制、组织形态、生产方式、商业模式的深刻变革,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导向,围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着力推动数据资源高质量、技术创新高水平、基础设施高效能,围绕构建稳定高效产业链,着力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和行业赋能效应,统筹发展和安全,培育自主可控和开放合作的产业生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价值引领。
 
坚持数据价值导向和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乘数效应,采好数据、管好数据、用好数据,激发产业链各环节潜能,以价值链引领产业链、创新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基础先行。
 
坚持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并重,强化标准引领和技术创新,聚焦存储、计算、传输等重要环节,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
 
系统推进。
 
坚持产业链各环节齐头并进、统筹发展,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系统布局,生态培育,加强技术、产品和服务协同,推动产业链现代化。
 
融合创新。
 
坚持大数据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带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和数据资源共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加快数字社会建设。
 
安全发展。
 
坚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并重,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全面提升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发展质量、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
 
开放合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把握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方向,不断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兼顾各方的合作机制。
 
(三)发展目标
 
产业保持高速增长。
 
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25%左右,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价值体系初步形成。
 
数据要素价值评估体系初步建立,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数据流动自主有序,资源配置高效公平,培育一批较成熟的交易平台,市场机制基本形成。
 
产业基础持续夯实。
 
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标准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形成一批优质大数据开源项目,存储、计算、传输等基础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产业链稳定高效。
 
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安全等全生命周期产业体系统筹发展,与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应用广泛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
 
产业生态良性发展。
 
社会对大数据认知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深化。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建立数据要素价值体系。
 
按照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制定数据要素价值评估框架和评估指南,包括价值核算的基本准则、方法和评估流程等。在互联网、金融、通信、能源等数据管理基础好的领域,开展数据要素价值评估试点,总结经验,开展示范。
 
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
 
推动建立市场定价、政府监管的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多种形式的数据交易模式。强化市场监管,健全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建立数据要素应急配置机制,提高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资源调配等紧急状态下的数据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
 
提升数据要素配置作用。
 
加快数据要素化,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发挥数据要素在联接创新、激活资金、培育人才等的倍增作用,培育数据驱动的产融合作、协同创新等新模式。推动要素数据化,引导各类主体提升数据驱动的生产要素配置能力,促进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在行业间、产业间、区域间的合理配置,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二)发挥大数据特性优势
 
加快数据“大体量”汇聚。
 
支持企业通过升级信息系统、部署物联感知设备等方式,推动研发、生产、经营、服务等全环节数据的采集。开展国家数据资源调查,绘制国家数据资源图谱。建立多级联动的国家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和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数据库,推动工业数据全面汇聚。
 
强化数据“多样性”处理。
 
提升数值、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等多类型数据的多样化处理能力。促进多维度异构数据关联,创新数据融合模式,提升多模态数据的综合处理水平,通过数据的完整性提升认知的全面性。建设行业数据资源目录,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融合和开发利用。
 
推动数据“时效性”流动。
 
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资源动态更新机制,适应数据动态更新的需要。率先在工业等领域建设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空间,形成供需精准对接、及时响应的数据共享机制,提升高效共享数据的能力。发展云边端协同的大数据存算模式,支撑大数据高效传输与分发,提升数据流动效率。
 
加强数据“高质量”治理。
 
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通过质量监控、诊断评估、清洗修复、数据维护等方式,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可用、好用。完善数据管理能力评估体系,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推动《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以下简称DCMM)、数据安全管理等国家标准贯标,持续提升企事业单位数据管理水平。强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推动数据资源规划,打造分类科学、分级准确、管理有序的数据治理体系,促进数据真实可信。

 

全文: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1/art_c4a16fae377f47519036b26b474123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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