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4月12日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能源管理 节能减耗 节能服务

  近日,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渝经信发〔2011〕 20号),公布了我市第二批通过审核备案的8家市级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分别是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利万家节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京天浅层地热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城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田润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帮林照明配套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太锅锅炉有限公司、重庆市雪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服务公司的备案管理,合理促进我市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根据《重庆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企〔2011〕126号)的有关要求,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决定对已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动态管理。要求纳入第一、二批备案名单内的市级节能服务公司,在2年有效期内实施并获得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数少于2个或项目实现的总节能能力不足500吨标准煤的,将取消其备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