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焦:助企纾困】1、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2、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3、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和兴业银行五家银行上海市分行共同发布650亿元贷款总授信额度,助力本市人工智能企业复工复产。

 

 

财政部: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

 

 

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财金〔202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2022年,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力度。

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助力援企稳岗。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广创业担保贷款线上业务模式,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

三、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各省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指导示范区所在地财政部门抓紧制定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落实落细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联动,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四、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相关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严格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逐月调度,强化预算保障,确保年内实现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稻谷、玉米、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服务保障主粮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有序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保险方案,优化赔付机制,加强承保理赔管理,提高农户种蔗积极性。黑龙江省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扎实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结合当地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尽快确定试点县,指导试点县做好承保机构遴选、保险条款设置、保费补贴审核、绩效评价等工作,助力提升我国大豆油料自给率。

五、推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各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因地制宜、稳步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结合本地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品种数量、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费补贴比例,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规模及综合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奖补支持。

六、强化保险、担保、信贷政策协同。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商业银行对接“财金-聚农贷”业务。对于业务开展成效较好的省(区、市,含兵团),中央财政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评价和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绩效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财政部
2022年5月16日

 

 

 


 

 

 

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2〕4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特别强调“要稳住市场主体,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5月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全面部署加大对中小企业帮扶力度。国资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立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研究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考虑

中央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力军。无论是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看,还是从履行大企业社会责任看,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都是合作关系、伙伴关系,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据统计,2021年中央企业采购总额超过13万亿元,辐射带动各类企业200余万家,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8家中央建筑企业上下游供应商、分包商超过200万家;3家中央汽车企业2021年汽车销量超过900万辆,整车生产依靠产业链上下游约3万家中小企业配套支持;中国物流集团与上下游近6万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在业务合作,服务卡车司机超过77万人。正因如此,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看长远、顾大局,稳市场主体、帮中小企业,一直积极优化产业生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通知》直面当前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解中小企业“燃眉之急”,从支付账款、减免房租、降低成本、优化供给、融通资金等方面提出有力有效措施,助力更多中小企业“渡难关”;其次考虑的是如何与中小企业共同“做大蛋糕”,共享改革发展红利,从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有力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生态,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强起来”。为此,《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了27条举措,各项举措要求具体明确、操作性很强,下一步将督促中央企业不折不扣抓紧落实落地,确保上下游广大中小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帮扶政策,提升获得感,助力稳定预期信心。

三、关于解中小企业“燃眉之急”的主要措施

当前不少中小企业面临回款不畅、成本高企、资金紧张等突出困难。《通知》着眼解中小企业“燃眉之急”,明确提出了4方面举措:

一是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对中小企业账款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不仅要求中央企业从制度、机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绝恶意拖欠账款,还特别明确对于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履约及时、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对方书面申请、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可提前支付或预付部分账款。同时,要求中央企业严控“背靠背”付款条款、严格非现金支付管理,率先将商票等票据期限缩短至6个月以内。

二是切实加快减免房租。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要力争在上半年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要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同时,地方出台房租减免政策力度大于国资委要求的要执行属地政策,并鼓励中央企业对不属于房租减免范围的中小企业,在能力可及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

三是大力实施降费提质。包括坚决配合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有序推进“转改直”,对特困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实施“欠费不停供”、允许6个月内补缴,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优化服务节约中小企业“脚底”成本,为中小企业减免用云、用平台费用等。同时,强化煤电油气运等保供稳价,促进物流保通保畅,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服务和充足可靠优质供给。

四是有力支持资金融通。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推动自身优质资信与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共享,及时对本企业的应付账款、票据进行确权,严禁高息套利。同时,持续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不得违规超比例收取保证金,不得限定提供保证方式,及时退还到期保证金,努力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减少资金占用。

四、关于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主要措施

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央企业作为产业链“链长”,肩负着带领上下游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为此,《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自觉将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工作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中统筹考虑、系统谋划、一体推进。

一是着眼带动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稳定中小企业预期,明确要求中央企业推动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加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尽快落地一批“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提前为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深化供需精准匹配,积极采购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中小企业参与。

二是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引领支撑和龙头带动作用,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通过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吸引各类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培育一大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

三是全力稳链补链固链,要求中央企业积极通过投资合作、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方式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和市场机会,辐射带动上下游数百万家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和配套政策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化操作流程,完善内部考核奖惩,畅通诉求受理渠道,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让广大中小企业“看得见、摸得着、有感受、得实惠”,关键时刻彰显央企担当。《通知》明确,中央企业因落实减免房租等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有关政策,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国资委将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实事求是考虑。同时,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政策执行不到位、走过场、或经核实有关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国资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中小企业对中央企业落实本通知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或诉求,可通过国资委网站政务咨询留言。

 


 

 

上海市经信委在云端举办“同心抗疫助企纾困”银团助力上海人工智能企业复工复产专场活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帮助人工智能企业渡过抗疫难关,5月25日,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指导上海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在云端举办“同心抗疫助企纾困”银团助力上海人工智能企业复工复产专场活动。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吴金城出席并致辞。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张英主持活动。会上,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和兴业银行五家银行上海市分行共同发布650亿元贷款总授信额度,助力本市人工智能企业复工复产。

 

 

  吴金城指出,在这个特殊时期,举办金融机构助力人工智能企业复工复产专场活动,意义非同寻常。要重振发展信心,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当前本市疫情防控已进入向常态化防控转换阶段,6月1日后加快全面复工复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推动企业应复尽复,持续保运转、稳预期、强信心,全力守护城市经济运行生命线。要把握发展机遇,抢抓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新赛道。通过规模化部署、多样化应用,人工智能企业赋能疫情防控,充分体现AI价值,希望广大企业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加大创新研发,打造标杆场景,更好引领城市数字化转型。要深化产融对接,聚力产业科技金融“三角良性互动”。人工智能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疫情之下更加需要引入金融“源头活水”来助企纾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与企业携手共克时艰。也希望人工智能行业协会做好纽带,针对企业建议诉求,做好调研分析和决策参考,为上海人工智能发展高地建设做出新贡献。

 

 

  仪式上,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和兴业银行五家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与商汤、钛米等24家人工智能企业云签署授信协议;钛米机器人、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分别作交流发言。     各家银行介绍了为人工智能企业专门推出的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多家人工智能企业也在线上与银行积极互动,并期待银企深入合作。  

上海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会长吴建雄,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付捷、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张守川、浦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汪素南、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贺劲松、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夏维淳,以及多家人工智能企业代表出席。市经济信息化委人工智能发展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