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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导 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按照《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发布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的工作部署,将面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城市特殊场景火灾、矿山(隧道)安全事故、地震和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冰雪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紧急生命救护、家庭(社区、学校、景区、活动场馆等)安全应急等10大应用场景,开展本次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安全函〔202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落实,加快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创新发展,推广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显著应用成效的安全应急装备,现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按照《行动计划》关于发布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的工作部署,面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10大应用场景,开展本次典型案例征集。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面向有毒有害、粉尘、易燃易爆等工业厂区危险品泄露及火灾救援场景,征集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工业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应用案例。
  
  (二)城市特殊场景火灾。面向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老旧小区、仓库等特殊场景火灾救援处置场景,征集特种消防救援装备、无人灭火装备、感温感烟传感装备、人员精准定位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应用案例。
  
  (三)矿山(隧道)安全事故。面向露天矿山矿石采掘、运输、装卸等高危环境作业场景,以及地下矿井复杂空间探测、风险感知、救援等场景,征集露天矿用无人驾驶装备、雷达探测装备、救援机器人、隧道救援装备等应用案例。
  
  (四)地震和地质灾害。面向大震巨灾监测预警、断路断网断电救援等场景,征集多功能预警系统、抢险救援装备、生命搜救装备、应急通信装备、应急供电装备等应用案例。
  
  (五)洪水灾害。面向堤坝渗漏、管涌、滑坡、塌陷和决口重大险情等场景,征集智能化洪涝预警及处置装备等应用案例。
  
  (六)城市内涝灾害。面向湍流水域、浑浊水域、地下空间等复杂环境救援场景,征集远程控制排涝救援装备、灾情信息感知与应急通信装备等应用案例。
  
  (七)冰雪灾害。面向冰雪灾害下道路紧急抢通、通信线路与电网保障、高寒高海拔等恶劣环境救援等场景,征集智能化除冰雪装备应用案例。
  
  (八)森林草原火灾。面向火情快速感知、超前预警、运输投送、快速处置等场景,征集火灾监测预警装备、航空救援装备、轻量化高机动灭火救援装备等应用案例。
  
  (九)紧急生命救护。面向心脏骤停猝死院前抢救、重大事故灾难紧急生命救援等场景,征集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现场生命支持及转运装备等应用案例。
  
  (十)家庭(社区、学校、景区、活动场馆等)安全应急。面向家居、野外、车辆、景区、活动场馆等多种环境下安全防护和个人应急逃生自救等场景,征集安全应急包、长效环保灭火器、救生缓降器、应急电源、家庭应急物资储备装置等应用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申报主体所申报的装备产品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度聚焦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并在突发事件安全防范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中有成功的实战应用案例,技术国内领先、成熟可靠,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
  
  (三)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并提供实际应用案例和佐证材料。每个申报主体申报不超过2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各申报主体登录“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https://safetybigdata.com.cn,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书(附件1)。申报单位需对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大数据平台中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附件2)。申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二)案例推荐
  
  1.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中央企业负责组织推荐。推荐单位于2024年5月17日前使用专用的账号登录大数据平台,确定推荐名单,导出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2.推荐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10项,有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含创建单位)的可增加推荐数量,每有1个基地可增加5项。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5项,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每个推荐单位对同类型的装备案例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附件:
  
  1.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申报书
  
  2.真实性承诺
  
  3.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