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1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27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刘国耀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650.1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8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4,650.1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科远股份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4,650.1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科远股份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4,650.1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科远股份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0年度财务报告》。
  会议以4,650.1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科远股份2010年度财务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0年度分配预案》。
  会议以4,650.1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科远股份2010年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1年度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4,650.1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关于聘请2011年度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4,650.1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次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八)审议通过了《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会议以4,650.1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代表王培红先生宣读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1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1年3月21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郑哲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苏永证字(2011)第28号]。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国耀先生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