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002184)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1年04月21日21:09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沪众会字(2011)第3368 号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称“ 募集资金年度报告”)进行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报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专项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与贵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此页无正文)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和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志刚
  中国·上海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附件: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专项报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71 号文核准,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 年11 月8 日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
  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19,675,645.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1,524,354.10 元,于2007 年11 月
  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众会字[2007]第2848 号”验资
  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募集资金划转金额 本年实际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1 高性能起重与输送自动化系统项目 4,142.27 2,140.73 2,001.54
  2 系统集成增值业务网络建设项目 3,576.37 1,613.20 1,963.17
  3 电气控制装置成套项目(注1) 3,991.13 -227.59 4,218.72
  4 机械设备eCONTROL 控制系统项目 3,654.73 716.35 2,938.38
  5 风电机组电气控制系统项目(注2) 593.31 33.68 626.99 -
  6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1,127.50 332.73 794.77
  合 计 17,085.31 33.68 5,202.41 11,916.58
  注1:电气控制装置成套项目本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为747.82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浙江海得
  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成套公司”)于2009 年度支付本公司母公司材料采购款975.41
  万元,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变化相应调整项目采购计划,本公司母公司于2010 年度将上述款项
  全额退回浙江成套公司,故2010 年度电气控制装置成套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出现负值。
  注2:2009 年7 月本公司风电机组控制系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44.02
  万元(包括专户利息收入),本公司将人民币3,200.77 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
  司,同时根据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将余款人民币143.25 万元(其中含利
  息收入33.68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作为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承担募集资金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全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及变更情况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七个专项账户,分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交通银行 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