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统筹自治区和市县两个执法层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整合交通运输领域7个执法门类,执法范围覆盖全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以及道路运输、海事执法等多个领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实现了从“系统管理”向“行业监督”的跨越式转变,交通运输全领域综合执法成为首要职能定位。

立足新发展阶段,宁夏将牢牢把握“十四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发展黄金期,对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全区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力打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定位“一盘棋”、综合执法“一张网”、信息系统“一条线”、执法统计“一张表”,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宁夏执法篇章不懈努力。

开展典型安全事故“回头看”

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加强公路水路市场和运输市场执法监管,创新“警路企”协同联动新机制,打造综合执法“一张网”。1月至7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联合实施执法巡查275万公里,协同应对交通保障38次,整治违章建筑859处,路产路权依法得到保护,路域环境更加安全舒畅。

为充分发挥各级治超办效能,宁夏围绕“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和超限超载高发多发路段,开展治超“春雷”行动、收费公路预检督查等专项行动,实施联合惩戒;在“五一”等假期,深入水上企业、旅游景区,重点对执法机构开展船舶配员、船舶适航检查等监督指导,提高水上交通执法监管水平。截至7月底,自治区共开展联合执法1800余次,查处超限车辆1.25万辆次,同比增加151.26%。

维护运输市场公平秩序是重点工作之一。宁夏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机制,目前已实现全区20家执法机构执法监管全覆盖,打击线上线下非法营运行为1437辆次。开展公路水路行业典型安全事故及重大险情“回头看”,今年累计排查一般隐患525项,整改完成463项,整改率达88.2%;开展安全执法督导检查43次,行政处罚100起,安全生产执法震慑更加显现。

建立执法统计“一张表”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数据统计涉及多种表格,基层工作人员填表负担重,重复统计、统计数据不全面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此,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统一规制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数据,出台《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建立自治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统计“一张表”。

《办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共享运用”的基本原则,将统计范围从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各分局和基层执法大队,扩大至自治区和市县两个执法层级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统计门类从单一的路政管理和超限治理为主的统计,扩大至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7个执法领域统计工作,实现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统计和统计工作的全领域、全门类和全覆盖。目前,全区已发布统计“一张表”6张,季度统计报告两期。

此外,宁夏还实现了执法统计工作自动化,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统计纳入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填写、审核、报送、统计、分析,实现了系统自动统计全过程管理,大幅减少基层“表哥”“表姐”对数据报表人工填报、复核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