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委托,拟对一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采购与安装

二、招标编号:QXCG2011H098/HCA(6)2011022GNN

三、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有兴趣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1年4月26日至5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持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5月16日下午3时30分。

七、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530022)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电话:0771-2848900、2848933 (Fax)

联 系 人:梁工 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