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1年05月07日01:03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证券代码:601727公告编号:临2011-01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本公司定于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上午9 点召开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已登载于2011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1年5月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7,409,088,4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7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之规定。
  临时提案:关于调整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11-2013年度关于贷款及贴现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欲在原《贷款及贴现服务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于2011年至2013年增加向电气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贷款及贴现服务的金额。原协议项下建议于2011 年、2012年及2013 年三个年度各年发生的关联贷款及票据贴现每日结余上限为:2011年度不超过30亿元、2012年度不超过42亿元、2013年度不超过45亿元。
  根据2011年4月28日签署的《贷款及贴现服务补充框架协议》,建议于2011年、2012年及2013 年三个年度各年发生的关联贷款及票据贴现每日结余上限调整为:2011 年度不超过48亿元、2012 年度不超过53亿元、2013年度不超过53亿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上述临时提案,认为提案的内容、程序及提案人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程。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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