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华:网络大V转发的广告若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网络大V在微博上转发一个广告帖,他也算广告的发布者吗?如果是的话,该广告违法的话,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对吗?张国华表示,是的。网络大V应该对自己发布的广告尽到广告发布者义务。
    背景信息:@中国工商报【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权威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对《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作权威解读。张国华司长为大家解答了哪些疑惑?详情请戳长微博。(编辑:邵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