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焦:财政部】

1:行政自动化:注重督办催办。建立办理情况电子台账,明确承办司局、分管领导、经办处室和经办人并定期在财政部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网络平台同步更新,方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办理进展并根据需要联系经办人。发挥督查利器作用,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督查督办模块建立全流程可跟踪、可追溯、可问责的动态督查管理机制,对办理进度慢的进行一对一催办,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农机装备:参考赵剡水、叶露中、王一莉等代表委员意见,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补贴范围扩大到15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机具种类,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一步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3:绿色低碳、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参考李彦宏、武义青、多杰热旦等代表委员意见,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用好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等,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加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等,资金分配向污染防治工作绩效突出地区倾斜。

4:产业链供应链、科技创新:参考欧其、林印孙、马永生等代表委员意见,一是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投入。全力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强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力度。用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二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聚焦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链,支持一批短板弱项攻关突破,推进一批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创新产品突破应用。将运输设备、化学纤维、医药等制造业纳入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

 

配图: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首场“部长通道”采访活动,邀请财政部部长刘昆接受采访。

2021年,财政部共承办人大建议2501件,占全国人大建议总数的28%,其中建议主办件362件;承办政协提案1121件,占全国政协提案总数的22.7%,其中主办件149件。

  财政部承办的建议涉及35个代表团1711名代表,覆盖了全部代表团,服务代表人数占全国人大代表总数的57.9%;提出涉及财政提案的委员1069名,占全国政协委员总数的54.7%。

  财政部承办的所有主办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所有协(会)办件也都及时向主办部门提供了协(会)办意见,所有人大参阅件均与代表沟通并答复,按时办结率100%。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及时将主办件办理复文在部门户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监督。

 

  2021年,财政部承办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继续保持高位,达到3622件。财政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办理责任,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认真研究吸纳建议,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圆满完成办理任务。

  高度重视 精心部署 切实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财政部党组历来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服务全国两会和落实两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国两会召开前,部党组就及早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服务两会工作一同研究谋划,要求主动加强与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等方面联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两会期间,安排办公厅择优选派5名精干力量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参与建议提案批分工作。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建议提案交办会结束后,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财政部服务代表委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部机关建议提案交办会,传达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要求,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质量办理好当年建议提案,努力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在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亲自推动下,部内形成了重视建议提案、办好建议提案,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两手抓、共促进”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调整充实财政部服务代表委员工作领导小组,刘昆部长担任组长,许宏才副部长和欧文汉部长助理担任副组长,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部党组成员身体力行,加强对分管领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导,对每一件主办件答复都严格把关,把握进度,推动落实。各承办司局严格落实部党组部署安排,把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具体行动和重要检验,压实办理工作责任。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他负责同志各负其责,综合处处长或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络员综合协调,安排政策业务水平高、沟通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具体办理,做到办理任务、办理责任落到处室上、岗位上、人头上,形成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着落的办理格局,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注重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一是注重分析研究。两会结束后,部办公厅组织业务能力过硬、熟悉司局分工的工作人员,对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交由财政部办理的建议和提案逐件分析研究,结合各司局职能职责精准批分。二是注重办理指导。结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相关要求,制定印发《2021年财政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资料汇编》《财政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基本指引》,对办理过程中的重点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对经常或反复出现的问题给予提示提醒。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同志和代表委员授课,提升承办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注重督办催办。建立办理情况电子台账,明确承办司局、分管领导、经办处室和经办人并定期在财政部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网络平台同步更新,方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办理进展并根据需要联系经办人。发挥督查利器作用,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督查督办模块建立全流程可跟踪、可追溯、可问责的动态督查管理机制,对办理进度慢的进行一对一催办,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四)聚焦中心任务,突出办理重点。2021年,全国人大交由财政部配合办理19项重点督办建议,涉及具体建议112件;全国政协交由财政部配合办理12项重点提案,涉及具体提案19件。此外,财政部还选取代表委员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能办出实实在在成效的建议提案,作为部内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对这些重点件集中优势资源,进行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重点督办,以点带面推动办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比如,在办理《关于破解地方高校投入不充分矛盾的建议》重点建议时,赴湖南长沙当面听取代表意见,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并组织当地财政部门一起与代表座谈,汇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情况。随后根据前期座谈情况,再次与代表通电话,围绕“建立与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相适应的公共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对地方高校教育经费投入”“多措帮助‘困难高校’纾困解难”等方面,汇报了即将采取的政策措施,代表对答复内容及办理态度高度赞赏。在办理《关于研究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提案》重点提案时,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欧文汉同志专程带队赴陕西西安开展调研,主持召开座谈会,结合代表委员建议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有关负责同志意见,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完善政策举措,出台《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对提案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得到了代表委员和陕西省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充分肯定。

  (五)积极沟通联络,广泛凝聚共识。一是秉持全过程沟通联络理念。在全国两会召开前,认真预研代表委员可能聚焦的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向代表委员汇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以及财政工作进展情况,为办好办实建议提案打好基础、做好准备。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对拟答复意见的反馈。建议提案办结后,及时向代表委员报告、解释复文内容,进一步听取反馈意见。比如,针对薛占海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安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布展和运行经费的建议》和《关于支持延安革命纪念馆基本陈列改造项目的建议》,财政部邀请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延安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薛占海代表的意见建议,耐心解释有关政策,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得到了代表的肯定。二是坚持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2021年年初、年中,统筹部内司局、各地监管局和地方财政厅局力量,继续组建若干个服务工作小组,以视频和现场座谈等形式,邀请31个省份提出涉及财政建议的部分代表委员集中座谈。2021年,财政部累计开展座谈59场,与604名代表委员进行了沟通,收集办理意见建议1037条,答复满意率100%。同时,充分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地方财政厅局就地就近服务优势,通过“请进来”召开会议,“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调研及电话联系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联络,听取意见建议。三是拓展多样化的沟通联络渠道。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克服困难,多渠道深化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加大书面报告力度,通过向代表委员寄送《财政工作信息》《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杂志等书刊资料,积极宣介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及实施情况、财政收支形势等,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强化责任 创新方法 切实解决好代表委员关注和群众关心的每一个问题

  财政部坚持把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结合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等提出的目标任务,努力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具体政策和工作举措,推动解决了一批代表委员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持续优化减税降费政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减税降费是稳企业、保就业,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重要举措,很多代表委员都高度关注。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稳预期,进一步扎牢发展根基,财政部积极吸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参考史浩飞、孙桂泉、黄敏利等代表委员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政策倾斜和税收优惠力度,不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规定企业可自行选择按半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参考许富华、孙昌隆、石磊等代表委员意见,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此外,还取消港口建设费、普通护照加注收费,降低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继续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政策等,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参考岳喜环、朱立锋、蓝逢辉等代表委员意见,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参考赵剡水、叶露中、王一莉等代表委员意见,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补贴范围扩大到15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机具种类,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一步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考陆弟敏、雷温芳、郭永红等代表委员意见,在牵头制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等重大政策文件过程中,突出整合资金安排使用重点,优化对脱贫县资金倾斜支持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参考赵应云、郑之杰、严琦等代表委员意见,会同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明确在过渡期内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发放5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实行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资金对贷款适当贴息。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社会民生福祉。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在疫情冲击的特殊困难情况下,财政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持续改善社会民生,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参考赵冬苓、卓长立、陈霞等代表委员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过程中,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税收专项扣除予以重点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参考温菲、叶露中、贾红涛等代表委员意见,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33.45亿元,较上年增长16.8%,为近2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8万亿元,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大幅提高了保障水平,增强了农业保险产品吸引力,更好发挥农业保险在保障粮食安全、稳定粮农收入中的“压舱石”作用。参考李孝轩、杨善竑、董文琴等代表委员意见,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67.6亿元,用于支持地方落实包括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在内的多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此外,会同人社部指导地方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超过1000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资金支持。参考王水平、查艳、许继伟等代表委员意见,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79元,中央财政已下达相关补助资金654亿元,其中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20.7亿元,支持各地及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患者,开展病例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开展疫情监测、症状监测和愈后监测信息处理等,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危害。

  (四)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参考青海代表团提出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意见,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6.54亿元,较上年增长18%,支持力度和资金增长幅度居全国前列;水污染防治资金21.16亿元,较上年增长87%;水利发展资金14.82亿元,较上年增长46%。在转移支付支持力度、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青海省做好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青海省自然生态质量。参考邹瑾、庹庆明、毛珍芳等代表委员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报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参考查玉春、来鹤、梁映华等代表委员意见,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资金延期实施至2025年,并规定了大气污染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范围,突出投入重点,进一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参考李彦宏、武义青、多杰热旦等代表委员意见,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用好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等,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加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等,资金分配向污染防治工作绩效突出地区倾斜。

  (五)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智联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财政部聚焦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惠企稳企政策,持续加大对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工程攻关的支持力度,全力维护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参考欧其、林印孙、马永生等代表委员意见,一是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投入。全力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强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力度。用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二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聚焦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链,支持一批短板弱项攻关突破,推进一批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创新产品突破应用。将运输设备、化学纤维、医药等制造业纳入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出台“十四五”时期及未来十年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农业发展、能源资源、社会事业、区域发展6大领域、10多项进口税收政策和政策管理办法。三是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安排奖补资金分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速扩大再担保和股权投资业务规模,更好发挥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作用。继续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将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低至1.5%以下。启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高中小企业专利实施能力。参考冷友斌、陈智思等代表委员意见,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大对相关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中国医学科学院实施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支持单位自主开展包括疫苗研发在内的科技创新。采用“先实施、后拨款”的资助模式,由企业等创新主体先行投入并开展各类科技活动,通过验收后再给予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疫苗研制等。

  财政部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相关要求,政治站位再提高,责任担当再强化,进一步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更好地为代表委员履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