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DongHua”之人文化天下: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文化大数据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文化产业数字化与文化消费数字化的系统工程,需要完善以下三大路径:夯实文化数字化新基建,让文化产品更加多元;统筹文化大数据平台,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加普惠;发展文化数字化消费场景,让文化体验更加丰富。

 

 

 

加快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新时代的十年,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理念、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融入文化生产、文化生活和文化生态发展,打造崭新的文化数字化图景的十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文化数字化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内容生产、运营和流通等全环节与全链条的数字化,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技术相融合,是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手段。

让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文化大数据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文化产业数字化与文化消费数字化的系统工程,需要完善以下三大路径。

  夯实文化数字化新基建,让文化产品更加多元。文化数字化新基建是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与公共文化数字化的基础和保障。一方面,应加快国家文化专网、数据超市、区域性集群式智能计算中心、具备云计算能力和超算能力的文化计算体系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全域整合与数字化转化,构建起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实现中华文化全景呈现。另一方面,数字化新基建要为重构文化内容生成流程、赋能文化产品高质量数字化发展、拓展文化数字内容分发渠道提供保障,加快建设可信数据流通环境,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打造可体验、可沉浸、可感触的活态文化产品,构建起高效畅通、供需适配的文化供给体系。

  统筹文化大数据平台,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加普惠。公共文化数据平台建设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要目标。一方面,应着力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全域化、全形态的数字化整合,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的覆盖率与普惠性,提升我国整体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另一方面,提升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能力,加快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数据库建设,完善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搭建公共文化云和公共文化体验新场景,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展示与供给能力,实现人们对美好数字文化生活的向往。

  发展文化数字化消费场景,让文化体验更加丰富。文化数字化消费新场景集成了全息呈现、数字孪生、虚拟交互等新型体验技术,是技术价值、文化价值与产业价值的加乘赋值模式。从产业链来看,文化数字化的源头是文化生产数字化,中端是文化流通数字化,终端是文化消费数字化,贯穿始终的是文化数字化要素的协同联动。一方面,“上云用数赋智”等要素在文化消费场景的应用,带来智媒体、电竞、直播、短视频、云游戏、数字人/虚拟偶像、智慧文旅等新业态的高质量发展,以及“大屏”和“小屏”无缝切换等新消费场景。另一方面,伴随数字文化消费升级持续加速和我国文化数字化进程的推进,需要关注最新文化消费趋向,加快培育用户的数字文化消费习惯,打造高品质的数字消费新场景新业态。

建设协同推进机制

  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需要协同推进内容创新机制、科技创新机制与治理创新机制建设,实现文化资源与数字资产深层交融、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协同、文化生活与数字世界充分融合,从而真正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的文化强国建设。

  内容创新是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关键内核。一方面,基于数字技术的迭代创新,延展文化内容创生空间,实现数字文化内容的守正创新与原创数字文化品牌的集成,推动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优秀创新成果享誉海内外。另一方面,培植文化内容创新生态,打造一批拥有原创版权的世界一流数字文化企业,实现数字文化版权的持续增值与知识产权的长期生命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不断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

  科技创新是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技术底座。科技创新带来界壁消融,技术从“选择性介入”文化走向“整体融合”。5G、AI、XR、区块链等新科技在文化领域找到广泛应用空间,形成技术创新对文化数字化发展的倒逼机制,成为文化创意、文化生产、文化消费持续创新的驱动力量。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区域的科技发展水平、互联网发展成熟度、数字人才储备存在差异,意味着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推进过程将会参差不齐,需要分类化、分阶段科学推进。

  治理创新是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制度保障。一方面,完善文化数字化信用评级体系和文化数字化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监管,提升文化大数据利用率和流通率,形成文化数据治理基座。另一方面,基于科学的数字文化安全标准和科技向善原则,建构透明开放的文化大数据治理体系,推进算法的可解释、可理解、可问责。破解算法黑洞,完善文化数据治理伦理标准,保障文化数据安全。此外,优化治理创新机制需要处理好文化数字化创新范域与创新边界的矛盾。创新驱动是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核心驱动力,但文化数字化领域的创新是有边界的。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推进应以公众文化需求为核心,深刻理解不同年龄用户对美好文化生活诉求的差异性,提升数字文化服务的易用性,完善适老化数字文化服务,彰显数智时代应有的人文关怀。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智能+’时代技术与制度协同创新驱动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与市场体系研究”(20ZDA06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长聘特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经天学者”特聘教授)